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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建设培育稳定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重点提升储能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借助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储能的大规模需求,引进和发展储能核心组件装备制造产业,带动储能材料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储能应用示范项目的规模化实施,不断完善提升关键技术和设计、安装、维护、运营等服务能力。
4.积极培育氢能产业。
以打造氢能海上供应链为契机,充分利用海上风电、光伏等富余电力资源,重点支持美国空气产品公司等龙头企业,在小洋山区域开展绿电制氢试点与应用场景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风电开发企业加快海上风电制氢储氢技术研发,有效解决风电大规模弃风问题,以降低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在小洋山、滩浒等岛上,规划布局基于风电和光伏的制氢工厂,重点发展氢能制备、储运及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构建氢能安全、高效运输体系。以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和需求为导向,加快发展氢燃料电池及配套产业,打造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供应基地。
5.加快LNG综合利用步伐。
依托小洋山天然气储运优势,在小洋山北侧区域或薄刀咀区域谋划LNG燃气发电项目,以缓解洋山深水港用电需求,降低用电成本。多方式多途径实现LNG冷能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全国首个冷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招引冷能低温冷库,争取1—2个冷链物流项目在小洋山区域落地。
(三)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1.构建海岛特色新型电网体系。
建设离岛高弹性电网海岛样板,实现单靠上级电网转向本地风电、光伏、储能、弹性负荷有效协同,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性有效提高的基础上,实现新能源全额消纳。重点打通海上风电与陆上电网连接通道,规划新建7#海上风电至沈家湾变线路。以小洋山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区域电网接纳能力,按照应并尽并原则,实现薄刀咀集中光伏电站及屋顶 分布式光伏并网消纳。推进滩浒、壁下等孤岛微电网建设,提高偏远海岛供电可靠性,提高新能源利用率。鼓励和引导本地工商业用户与县内新能源开发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2.加快海岛储能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在电源侧,原则上新增新能源项目按照15%装机容量配建储能设施;在输电侧,规划布局1—2座储能电站,提高嵊泗电网安全稳定性和电网调峰能力;在配电侧,有序推进储能型变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引导新能源开发企业研发适合海岛特色的储能技术,并与远景等新能源企业合作共建新型储能设施。
3.打造低碳能源消费场景。
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以及绿色低碳科技创新“6+1”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零碳县、无碳城建设。重点推进绿华—花鸟双岛联动零碳智慧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打造黄龙东咀头低碳应用场景。推动交通、建筑、居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加快家用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公共交通电动化,推进港口岸电全覆盖。坚持车桩协同发展,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建成公共充电站16座以上,公用充电桩位100个以上。探索建设加氢综合服务站,开通运营氢能公交示范线路。完善菜园城区智慧零碳停车场站建设,有序推进各大岛屿充电停车一体化场站规划和布局。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实施嵊泗燃气管道建设,推进本岛煤改气工作。
4.培育绿色能源消费新业态。
发展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鼓励各类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在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
(四)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1.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在已建2#、5#、6#风电场内加快网箱养殖、贝藻类筏式养殖试验性项目建设,争取1—2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围绕大小洋山海域,探索发展“海上风电+休闲渔业”,建设1—2座示范性休闲海钓平台。加快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项目建设,打造渔光互补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滩涂生态型渔光互补项目,依托薄刀咀光伏电站建设首座生态型渔光互补项目,同步在大洋山、滩浒等地寻找合适区域发展渔光互补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综合利用基地,鼓励在枸杞岛、花鸟岛等推广“光伏+”生态旅游新模式,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
2.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借助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单位资源,围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储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探索搭建一批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海洋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
3.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工程。
围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链补链强链,努力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有效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一体化水平,打造产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良性发展格局。聚焦嵊泗未来海上风电、光伏、氢能、海洋能综合利用等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整合存量建设用地培育建设新能源产业特色园区,着力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县。
4.产业合作协作工程。
充分发挥浙沪区位优势,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校、研发机构、专业孵化器和大型公司的合作,引进优秀研发成果进行产业化。积极推进与兄弟县区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探索通过资源置换、“产业飞地”等模式,推动项目和产业同时落地,重点打造产业联盟“飞地经济”模式。加快推进产业间协作,在海上光伏装备、风电装备、新型动力和储能电池及材料等领域加强与国内有关地区的产业上下游协作,培育发展新能源全产业体系。
5.产业价值挖潜工程。
紧抓海洋碳汇经济发展契机,深入挖潜新能源产业附加价值,谋划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积极打造“卖电+卖碳”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积极倡导电力用户使用可追溯、可评估、可认证的绿色电力产品,鼓励各行各业消费使用绿色电力,形成良性的绿色能源消费循环经济体系,促进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海上风电、整县光伏工作专班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明确部门分工,细化任务目标,统筹推进。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全力配合,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优化发展环境。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推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代办”、“保姆式”跟踪服务和容缺后补制度,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加强政策支持。
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嵊泗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需求,研究提出新能源产业及配套关联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消费端补贴政策,激发高效节能产品、新能源汽车等消费潜力,推动居民消费绿色升级。进一步完善储能设施支持政策,提升嵊泗新能源消纳能力。
(四)加速招商引资。
强化新能源产业领域“双招双引”,统筹布局推进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光伏、风电、氢能、海洋能等重点方向开展全产业链精准招商,制定细化招商清单、建立专业精干招商团队,完善招商载体和要素保障支撑体系。积极对接“浙恰会”等现有平台,重点发挥以商招商、中介招商、资本招商以及产业链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产业基金以“投”带“招”等招商新模式。
(五)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申报新能源项目列入省重点、“4+1”等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向上争取资金、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资源。加大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和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并吸纳社会资本,设立县级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产业优质企业及重大项目发展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
附件: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表(2022—2024年)
附件
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