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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户用光伏装机第一大省山东,率先提出了户用光伏项目参与电网调峰;随后不久,山东又要求户用光伏项目参与分摊偏差考核费用!
2022年6月,山东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年7月起,山东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将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2023年1月起,山东省内全部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以及新建并网的户用分布式(不含扶贫项目)将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
按照《征求意见稿》,市场偏差费用包括机组启动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调频服务费用和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
对于在山东省内从事分布式新能源和户用光伏开发的企业而言,这份文件一旦确认通过,便意味着增加真金白银的支出。
无独有偶,6月24日河南电监局明确: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主体范围,进行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
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将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参与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管理,按现行辅助服务交易规则中新能源电厂调峰费用分摊办法进行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
先山东后河南,政策的密集出台也让不少光伏从业者确信,此举意在逐步将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扶贫项目)纳入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以其全部上网电量为基数分摊市场偏差费用。
不过让人以外的是,就在政策落地的前一天,6月30日,山东正式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相比于征求意见稿, 正式文件删除了“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的说法。
这意味着, 山东省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将暂不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
业内人士分析:山东省电力市场的偏差费用根据不同情况约为0.8~2分/kWh不等。不需要缴纳此项费用, 相当于电价减少了近2分/W的损失!
正式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范围,推动将优先发购电计划转化为政府授权中长期合同,未参与市场交易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生物质发电、小水电、核电、分布式新能源和部分省外来电等电量,按价格由低到高优先匹配居民、农业用电等保障性电量。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动构建由市场形成新能源价格的电价机制,以差价合约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新能源项目与配套建设储能联合作为一个发电企业主体参与市场结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该文件创新性的提出可调节负荷分时零售套餐。即在新能源大发、发电能力充裕的时段,容量补偿电价按照基准价(99.1元/兆瓦时,下同)乘以谷系数K1(K1取值0-50%)收取;在发电能力紧张的时段,容量补偿电价按照基准价乘以峰系数K2(K2取值100%-160%)收取。
作为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第一大省,山东在分布式光伏领域走在全国前列,许多举措被当成行业风向标,对其他省份有示范作用!此次山东取消分布式光伏的辅助服务费分摊,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原文件如下: